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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

发布时间:2015-5-28 14:40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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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

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

办理机构

黑河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审批科(行政审批科)

办理地点

兴安街41-3号(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)

联系电话

8286508、6776021

办理时间

 

办理条件

 

所需材料

(一)《建设工程规划申请书》;
(二)已核发的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及附图复印件;
(三)国土主管部门出具的《土地使用权证》或者土地使用意见;
(四)建筑(市政)测量图、建筑(市政)设计方案(建筑平面、立面、剖面及效果图及电子文件);由设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该建设工程基本情况(栋数、层数、总高度、总建筑面积、每栋建筑建筑面积及各种建筑性质分项面积)
(五)消防、人防、环保等相关部门审查意见
(六)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
(七)其他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供以下材料:
市政管线工程还应当提供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管线施工图。
(八)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

办理程序

申请人持【所需材料】规定的要求向规划部门提出选址申请,报黑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批准后,经核查材料齐全、符合要求后,对建筑(市政)设计方案进行规划审查,审查合格后向申请人核发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。

办结时限

自接到全部合格材料之日起在20个法定工作日内完成,情况复杂的建设项目经依法批准可分别延长10个法定工作日。

收费标准

设定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
《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》
黑龙江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审批规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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