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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河市实行政府定价的进出口环节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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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
收费项目
行业主管部门
设立依据
收费文件
收费范围和对象
收费标准
执收单位
备注
1
货物港务费
省交通运输厅
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改委印发《港口收费计费办法》(交水发[2015]206号 《中央定价目录》
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(黑交发[2016]69号
货方或其代理人
货物港务费(其他货物)进口货物3.30元/吨、出口货物1.65元/吨
港口经营单位和管理单位
2
港口设施保安费
货物0.25元/吨
黑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 备案序号:黑ICP备05000592号